重大危险源监控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5-24
一、 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危险物品、场所和设施。
三、 定义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包括场所和设施 ) 。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四、 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厂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工作。各车间负责做好本车间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管理。
五、 规定
5.1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5.2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5.3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5.3.1 各部门、班组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5.3.2 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
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
4)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
5)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
5.3.3 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5.3.4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5.3.5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
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4)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
5)重大危险源等级 ;
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
7)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5.3.6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部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3.7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所在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5.3.8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5.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5.4.1 公司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5.4.2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4.3 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5.4.4 安全管理部门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5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5.5.1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工作制度。
5.5.2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5.3 公司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
2)危险辩识与评价 ;
3)应急设备与设施 ;
4)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
5)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
6)培训与演练。
5.5.4 各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两次模拟演练。
5.6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5.6.1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危险源辨识,是指发现、识别系统中危险源的工作。对危险源的辨识、确认是实行监控、管理的基础。
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
5.6.1.1 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
1) 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 有中毒窒息危险;
3) 有高空坠落危险;
4) 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 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 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 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
8) 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
9) 有触电伤害危险;
10) 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5.6.2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技术性工作, 需要系统地收集设计、运行及其他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分,尤其应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潜在的工艺缺陷、失误因素和预防重点。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的评价等级一般分为四级:
一级重大危险源: R≥200m
二级重大危险源: 100m≤R<200m
三级重大危险源: 50m≤R<100m
四级重大危险源: R<50m(其中:R为死亡半径 )
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一级重大危险源最严重,要重点加强监控,四级重大危险源比较轻,也要做好监控工作。技术部要制定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进行评价,可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及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事件,了解重大事故发生后的潜在后果,并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减轻事故后果的措施。
5.6.3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 技术部应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其中, 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用,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
技术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公司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设施, 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其内容应包括危险设备、设施的情况,工艺过程,使用的危害物质的性质、数量, 有关安全系统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评价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评 审。
5.6.4重大危险源的监察
强有力的管理及监察对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头至关重要的。它是使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措施得以落实的保证。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考核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调查和评估,提出明确要求,以便于执行时有章可循。
从技术部方面入手,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有效控制。
技术部方面的职责: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评价、安全管理 制度、应急计划、发布重大危险源信息。
5.6.5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技术部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场外应急救援预案由技术部结合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和有关材料制定。
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清楚和有效的技术与组织措施。技术部应保证将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材料,散发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并保证公众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散发应急救援预案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