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预测预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5-18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提高风险预测控制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风险预测预警的责任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内部风险预测预警的目标,组织本单位的风险预测预警和风险控制工作。
2、各岗位人员应参与风险评预测预警工作。
三、管理内容
1、风险预测预警工作的实施步骤: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风险预测预警活动。
(2)获取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职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
容。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
(4) 专职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结果,确定风险预测预警目标。
(5)专职安全员组织开展风险预测预警工作,记录目标可能或即将发生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6) 专职安全员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风险预测预警结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落实。
2、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1) 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2) 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4) 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3、 控制措施的内容应包括:
(1)工程技术的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人防护措施,根据岗位职业卫生需要配备的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三、风险预测预警时机与频次
1、不间断的组织风险预测预警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控制风险,每年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风险预测预警一般于每年9至10月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预测预警;
(1)有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出台时;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时;
(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4)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产生新的认识时;
(5)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时。
四、风险预测预警的培训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进行风险预测预警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他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预测预警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预测预警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职工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